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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都訊 昨日還傳出消息稱,廣州正討論研究將全市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統一為不高於12%。區(縣級市)機關事業單位和市直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超出12%的,將統一調整為不高於12%。
  有公務員稱部門已傳達此消息
  南都記者隨機採訪昨日參加公積金管委會會議的一名委員,該委員表示,目前管委會層面尚未開過全體會議討論該問題,他也曾聽此傳聞,但不瞭解實情。不過他表示,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積金繳交比例一般是12%,但不少區則超過這個比例。
  海珠區一名基層公務員對南都記者說,目前未正式接到發文通知調整公積金比例,也沒有開過正式會議通知該消息。但今年9月,上級領導在部門開會時曾表示,市裡已組織各區開會通知將調整公積金比例,其他多個科室亦有開會傳達同一消息,但當時未明確時間:“據說是從11月開始。”
  該公務員說,市級單位多數部門一向繳納的公積金比例為12%,但各區可根據財政情況設置繳存比例,多數區為員工繳納的公積金比例為20%。調整後,預計單位將減少為員工繳納700元公積金。
  越秀區某街道辦有基層公務員也表示,該消息在公務員群里流傳已久。
  一名不願具名的知情者對南都記者說,公積金繳存比例的規定出台主要受影響的是各區縣。這些區縣擁有一定的財政自主權,工資福利政策都不一樣。在公積金繳存比例方面,除從化為12%之外,只有一個區是18%,其餘十個區以及縣級市都是繳存20%。一旦規定出台,不同的區和縣級市以及不同級別的官員受影響差別很大,因為公積金繳存比例有一個基數,每個區的統計方式不一樣,既不是統一按照總收入來統計,也不是按照工資部分統計,“總體平均大概每個人每個月少一千塊錢”。
  公積金中心曾稱:正調研統一繳存比例
  廣州市政協常委曹志偉此前多次就公積金改革建言,建議廣州全市應統一公積金繳存比例。
  按照公積金的現行政策,廣東省內單位可在5%至20%之間自行確定繳存比例。然而,部分大型國企、金融機構等效益較好的單位為職工繳存的公積金比例較高,而部分中小型企業,有職工每月繳存額只有數百元,不同單位的職工繳存情況差距極大。他曾表示,“因繳存基數存在自由選擇空間,拉大了事業單位、國企、私企之間的差距,造成了極大的不公平。”
  彼時,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書面回覆稱,在具體的工作中,已註意到繳存比例的浮動幅度過大造成的不公平,正在調研縮小比例浮動範圍的可行性。“將在適當的時候向上級決策部門建議調整繳存比例政策規定,爭取全市統一繳存比例”。  (原標題:機關事業單位公積金繳存比例統一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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