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新昌
  本報訊近日,洛陽市政府出台了新政策,小微企業還款資金緊張時,可向在洛各銀行申請700萬元以內的資金,免費使用10天。從4月底該政策實施至5月底,已有11家企業無償使用了4985萬元資金。
  據洛陽市政府金融辦銀行保險科副科長馬亞利介紹,為保障小微企業正常生產經營,降低企業貸款周轉成本,市財政出資2000萬元,設立企業還貸周轉金,為洛陽市小微企業流動資金到期還貸續貸提供墊資服務。自2014年4月末還貸周轉金業務開展以來,截至5月末已有11家企業無償使用資金4985萬元。
  洛陽市政府金融辦牽頭,在和市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多次研究討論的基礎上制定了《洛陽市小微企業還貸周轉金管理辦法》,從今年4月末正式開始實施。小微企業可以免費使用政府資金用來還貸款,這在全省金融領域還是個創舉。
  馬亞利具體介紹說,申請辦理還貸周轉金的企業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信貸政策,確實存在流動資金暫時困難,經貸款銀行確認正在辦理還舊貸新手續並同意給予續貸的小微企業。企業申請還貸續貸周轉資金額度,原則上每筆在700萬元以內,且不超過其還款(貸款)金額的70%,使用期限為1~10日,10日內免收任何費用,且不以出資或其他形式繳存保證金或提供抵押、質押。
  據瞭解,在洛陽的各個銀行業金融機構,均可申報備案成為合作金融機構,合作金融機構的企業客戶可以申請無償使用政府還貸周轉金。合作金融機構承諾對其推薦使用還貸周轉金的企業還款後儘快給予續貸,原則上不超過10日。合作金融機構推薦其小微企業客戶使用還貸周轉金後,如未兌現續貸承諾,導致資金損失的,要承擔還貸周轉金損失風險責任。
  “洛陽市委托洛陽銀行作為承辦銀行,在洛陽銀行開設還貸周轉金賬戶。不過,金融辦正在積極引導其他金融機構增強服務企業責任意識,簽訂政府還貸周轉金合作協議。”馬亞利說,目前,除洛陽銀行外,他們又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浦發銀行、光大銀行等其他21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含13家農信社、農商行)簽訂了合作協議,簽訂協議的金融機構均可推薦其客戶享受這項政策。  (原標題:700萬元以內可申請“白用”10天)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gb20gbthb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